增值税有两类纳税人,一类是一般纳税人,另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前者要同时达到销售额符合标准和会计核算健全这两个条件,后者无需受此限制。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实务中,是当一般纳税人好呢还是做小规模纳税人好呢? 首先,要认识税负平衡点。现行增值税政策告诉我们:小规模工业企业(含修理修配)的征收率为 6 %,小规模商业企业征收率为 4 %。而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会因各个具体企业购销情况之不同而相异,有的高于 6 %或 4 %,有的也许等于或低于 6 %或 4 %。在什么条件下,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会等于 6 %或 4 %呢?这需要抛开千差万别的各个具体的一般纳税人实际情况,纯粹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和论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用的计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公式中的销项税额,它等于货物的销售额与税率之乘积;进项税额,一般来讲,其主要的部分是货物的购进额与税率之乘积(至于支付运费扣税问题,因其数量小,权且不作考虑)。于是,在该商品进销两个环节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应纳税额=(销售额-购进额) × 税率。 货物的购进额又怎么确定呢?由于是纯理论分析,所以我们就假设所有购进的货物全部都销售出去了,这时,购进额应当同销售成本相一致(其他费用权且不作考虑)。公式为:商业应纳税额=(销售额-商品销售成本) × 税率=商品销售毛利 × 税率。 用公式两边同时除以销售额,就可得到商业一般纳税人的理论税负率: 商业税负率=毛利率 × 税率 。 例 1 : A 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 100 元货物,同时支付进项税 17 元(如不作特别说明,税率都取 17 %。下同),不含税售价 150 元,全部出售,同时收取销项税 25.50 元 【 注: 150*17% 】 ,应纳税额为 8.50 元 【 注: (150-100)*17% 】 ,税负率为 5.67 % 【 注: 8.5/150 】 。若直接用毛利率计算,毛利率为 33.33 % 【 注:( 150 - 100 ) /150 】 ,税负率也为 5.67 % 【注: 33.33%*17% 】 。现在,由于小规模商业企业的税负率为 4 %,可求出其毛利率= 4 % ÷17 %= 23.53 %。这就是说,当商业经营中的毛利率达到 23.53 %时,商业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跟小规模商业企业征收率相等。因此,两类商业增值税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平衡点就是毛利率为 23.53 %。实际运用时,还需将其换算成含税税负平衡点,即: 23.53 % ÷ ( 1 + 4 %)= 22.63 %。 而工业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商品销售成本如果换上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成本,即使加工出来的产品全部都卖出去了,销售成本也只能等于全部制造成本,而并不等于制造产品中的货物购进额。因为,工业产品的制造成本中,除了包含有外购原材料等货物的购进额外,还包括有工人的工资和车间经费(含折旧费等)这些不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加工增值部分。现在,我们不妨把这些加工增值部分占产品制造成本的百分比叫做加工增值率,并假设所有外购的原材料等外购货物全部都制造出了产成品,而制造出来的产成品又全部都销售掉了。 这样,工业生产中发生的货物购进额与制造产品所耗用的货物购进额就完全相等了,它可以通过加工增值率从产品销售成本中折算出来。即:购进额=产品销售成本 × ( 1 -加工增值率)→购进额=(销售额-销售毛利) × ( 1 -加工增值率)→ 工业应纳税额= [ 销售额-(销售额-销售毛利) × ( 1 -加工增值率) ]× 税率→ 工业税负率= [1 -( 1 -销售毛利率) × ( 1 -加工增值率) ]× 税率。 例 2 : B 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购进 100 元材料,同时支付进项税 17 元,此材料全部投入加工后生产成本为 120 元,所产产品又全部卖出,不含税售价 150 元,同时收取销项税 25.50 元,则其税负率应与前述的 A 商业一般纳税人计算的一样,即 5.67 %。再直接代入工业税负率公式: 销售毛利率=( 150 - 120 ) ÷150×100 %= 20 % 加工增值率=( 120 - 100 ) ÷120×100 %= 6.67 % 税负率= [1 -( 1 - 20 %) × ( 1 - 16.67 %) ]×17 %= 5.67 % 因为小规模工业企业的征收率为 6 %,并将其换算成含税税负率,即 6 % ÷ ( 1 + 6 %)= 5.66 %,则可利用数学中的等式变形方法而求出两类工业增值税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平衡点公式为:( 1 -销售毛利率) × ( 1 -加工增值率)= 66.71 %。实务上,在具体运用公式时,各地可由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使用者个人的职业经验对各类产品加工增值率搞一些参数标准,例如湖北省十堰市的分类产品加工增值率参数为:机械工业 25 %、化学工业 20 %、纺织工业 18 %等。而有了这些标准参数,工业税负平衡点 —— 销售毛利率,就可计算出来了。 其次,要用好税负平衡点。当你所办的是商业企业时,你可以通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或根据本企业以往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或参照同类商业企业销售状况,测算出本企业当年商品销售毛利率,该率如果高于 22.63 %,那么做一般纳税人,其税负率会高于 4 %;而做小规模纳税人,其税负率会低于 4 %。换句话说,如果你测算出的本企业商品销售毛利率低于 22.63 %时,能够争取加入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行列是可以节税的。 例 3 : C 商业企业 2001 年商品销售收入 170 万元,毛利率 18 %,若按一般纳税人计税,其税负率为: 18 % ×17 %= 3.06 %,这比小规模商业企业的含税税负率 3.85 %(即 4 % ÷104 %)降了 0.79 %,可节约税款支出为: 170×0.79 %= 1.343 (万元)。 C 企业明白这笔节税账后,就应当对照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的两个标准去努力,即一要把销售额搞上去,以达到 180 万元关口;二要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创造这两个条件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合理合法地降低自己的税负。 当你所办的是工业企业时,可先根据自身的产品类别,确定出该产品的加工增值率,求出该产品的税负平衡点,接着再测算你这个企业实际的销售毛利率,它如果大于税负平衡点时,要想降低税负,就不要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当然,按规定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除外)。反之,就应当争取加入一般纳税人行列以降低税负。 例 4 : D 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某化工产品,根据本企业以往年度的成本核算资料,并考虑未来生产情况,估计该化工产品加工增值率为 21 %,则计算出税负平衡点为 15.57 %。若该企业 2001 年度的实际产品销售毛利率为 28 %,则计算出的税负率为 7.33 %,这比小规模工业企业 5.66 %的含税税负率高出 1.6 7 %,假设 D 企业该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为 90 万元,此时,企业如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可节约税款支出为: 90×1.67 %= 1.503 (万元)。 最后,不要顾此失彼。 在上述 C 、 D 两企业的筹划示例中,没有考虑企业销货中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如果片面要求降低税负而不愿当一般纳税人,很可能产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影响企业销售额的负作用。因此,在纳税人类别选择的筹划中,决策者应当尽可能地把降低税负同不影响销售结合在一起综合考虑,尽量做到扬长避短,切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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